一、引进人才基本条件
1、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安心我校工作,并能按素质教育的要求,遵循教育规律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敬业爱生,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;
2、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(特殊情况下,可适当放宽,但最高不超过50周岁,院士除外),身心健康;
3、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,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;
4、要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协议,并履行岗位工作职责,服务期原则上不低于五年。
二、人才引进政策
人才层次 |
学历、职称要求
|
安家费 |
科研启动基金
|
工资 |
岗位津贴、住房补贴 |
两院院士 |
/ |
50万元 |
100万元 |
20万元/年 |
按学院政策执行 |
龙江学者、省级名师 |
/ |
10万元 |
10万元 |
10万元/年 |
按学院政策执行 |
重点学科带头人 |
教授博士 |
10万元 |
10万元 |
按国家标准执行 |
按学院政策执行 |
副教授博士 |
8万元 |
8万元 |
按国家标准执行 |
按学院政策执行 |
博士 |
6万元 |
4万元 |
按国家标准执行 |
按学院政策执行 |
新专业骨干教师 |
博士教授 |
9万元 |
8万元 |
按国家标准执行 |
按学院政策执行 |
硕士教授 |
7万元 |
6万元 |
按国家标准执行 |
按学院政策执行 |
教授 |
5万元 |
3万元 |
按国家标准执行 |
按学院政策执行 |
博士副教授 |
7万元 |
5万元 |
按国家标准执行 |
按学院政策执行 |
硕士副教授 |
5万元 |
3万元 |
按国家标准执行 |
按学院政策执行 |
副教授 |
3万元 |
2万元 |
按国家标准执行 |
按学院政策执行 |
紧缺专业硕士 |
/ |
2万元 |
0.6万元 |
按国家标准执行 |
按学院政策执行 |
三、几点说明:
1、新专业教师是指重点引进安全工程、电子信息工程、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、工业设计、工业工程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国际贸易、工程管理、建筑学、社会工作、通信工程、城市规划、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、信息与计算科学、数学与应用数学、英语等专业的教师。
2、紧缺专业是指电子信息工程、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、工业设计、工业工程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国际贸易、工程管理、建筑学、城市规划、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、社会工作、通信工程、安全工程等13个专业。
3、对高新技术研究与应用领域的特殊人才除执行上述政策外,可根据实际专门制定政策,具体情况面议。
4、到岗工作后要签订服务期协议,并根据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由用人单位按年度考核兑现相关待遇。
5、对引进的非工科类人才,其科研启动基金减半。
6、本人才引进政策从2006年8月 1日起执行,原关于人才引进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。
7、本人才引进政策由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四、联系方式
网址:www.usth.edu.cn E-mail:ky_rsc@usth.edu.cn
地址:哈尔滨市松北区糖厂街1号 邮编:150027
电话(传真):0451—88036082
联系人:石善革 马波 赵景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