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南石油大学录用师资的基本条件
及引进高层次人才、其他人才的优惠政策(修订)
根据学校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,为了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,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年龄结构、学缘结构、学历层次的进一步改善,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,尽快建成一支适应学校专业和学科发展需要、满足办学规模、结构优化、数量合理的教师队伍,结合学校目前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西南石油大学录用师资的基本条件及引进高层次人才、其他人才的优惠政策。
一、总则:
1、人才引进的基本原则是:按需引进、急需优先、兼顾长远。
2、人才引进的重点是正在加快建设的硕士点和博士点学科、学术梯队、国家、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及正在建设发展的新兴学科、新专业所急需的学科(专业)学术带头人、高层次人才。
3、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,做好吸引、稳定和用好人才的工作,学校成立人才引进委员会。人才引进委员会由教授会专家及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、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。
4、人才引进的对象: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及教学急需的教授、副教授及博士、博士后等。引进人才分两个层次:高层次人才和其他人才。 高层次人才包括:院士,学部委员、长江学者,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,人事部“百、千、万工程”一、二层次培养对象以及教育部创新人才计划人选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“973计划”以及“863计划”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,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,博士生导师等;
其他人才包括:45岁以下教授,40岁以下的博士、博士后、副教授以及45岁以下国外留学获博士学位的人员等。
二、录用师资的基本条件
(一)学历、学位及职称要求
1、我校具有博士点的学科或相近学科所需师资,要求的学历层次为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;
包括的一级学科方向有:石油与天然气工程(包括以下二级学科:油气井工程、油气田开发工程、油气储运工程、油气田材料与应用、石油工程计算技术、石油矿场机械、石油工程测井、开发地质学等);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(矿产普查与勘探、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、地质工程);机械工程(机械设计及理论);化学工程与技术(应用化学)。
2、我校在录用其它学科所需师资时,原则上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讲师及以上;
(二)其它要求
1、热爱教育事业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学术道德,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科研能力。
2、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,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。
3、身体健康,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。
三、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 所有引进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工资、调资、社会保险等待遇外,还享受下列相应优惠待遇。
(一)引进的高层次人才
1、院士、学部委员
Ⅰ、完全调入
(1)岗位酬金12万元/年;
(2)提供安家补贴费(含租房补贴费,下同)100万,安家补贴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阶段支付;或提供120~150平方米房源一套供购买或租住,提供安家补贴费80万,安家补贴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阶段支付;
(3)协助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或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和实验室建设费:理工类 200万元,人文社科类50万元;
(4)配偶属国家正式职工者,可由学校安排工作;
(5)配备1-2名工作助手,保证工作、生活用车;
(6)每年提供1万元办公经费。
Ⅱ、短期工作
(1)岗位酬金1万/月;
(2)按工作需要提供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优厚条件;
(3)享受省内院士的有关待遇。
2、长江学者、人事部“百、千、万工程”一、二层次培养对象、国家杰出人才基金获得者等拔尖人才
(1)、岗位酬金10万元/年;
(2)、提供安家补贴费(含租房补贴费)30万,安家补贴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阶段支付;或提供120~150平方米房源一套供购买或租住,提供安家补贴费15万安,安家补贴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阶段支付;
(3)、协助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或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和实验室建设费:理工50万元,人文社科类20万元;
(4)、配偶属国家正式职工者,可由学校安排工作。
(5)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务(职称)、同条件教师一致。
3、省(部)学术带头人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(重大项目)、“973计划”以及“863计划”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
(1)岗位酬金4~6万元/年;
(2)提供安家补贴费(含租房补贴费)20~25万,安家补贴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阶段支付;或提供120~150平方米房源一套供购买或租住,提 供安家补贴费10~12万。
(3)协助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或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和实验室建设费:理工科类15万元;人文社科类5万元;
(4)配偶属国家正式职工者,可由学校安排工作,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。
(5)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务(职称)教师一致。
4、省(部)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、博导
(1)岗位酬金3~6万元/年,根据所聘岗位而定,可在教师的1~4级岗位上聘任;
(2)提供安家补贴费15~18(含租房补贴费)万,安家补贴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阶段支付;或提供120~150平方米房源一套供购买或租住,提供安家补贴费5~7万,安家补贴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阶段支付;
(3)协助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或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和实验室建设费:理工科10万元,人文社科类4万元
(4)配偶属国家正式职工者,可由学校安排工作,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;
(5)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务(职称)、同条件教师一致。
(二)引进的其他人才
1、教授(年龄45岁以内,学校急需的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)
(1)岗位酬金3~6万元/年,根据所聘岗位而定,可在教师的1-4级岗位上聘任;
(2)提供安家补贴费(含租房补贴费)12~14万元,安家补贴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阶段支付。或提供80~120平方米房源一套供购买或租住,提供安家补贴费4~5万,安家补贴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阶段支付;
(3)协助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或提供科研启动资金:理工科2~3万元,文科类1~1.5万元;
(4)根据实际情况,教授配偶属国家正式职工者,可由学校安排工作,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;
(5)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务(职称)、同条件教师一致。
2、博士研究生、博士后
(1)岗位酬金2~6万元/年,根据所聘岗位而定,可在教师的1-6级岗位上聘任;
(2)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,给予安家补贴费(含租房补贴)9~10万,安家补贴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阶段支付;或提供80~120平方米房源一套供购买或租住,提供安家补贴费2~3万,安家补贴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阶段支付;
紧缺专业博士后,给予安家补贴费(含租房补贴)11~13万元,或提供80~120平方米房源一套供购买或租住,提供安家补贴费3~4万,安家补贴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阶段支付。
非紧缺专业博士后,给予安家补贴6~7万,安家补贴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阶段支付,或提供80~120平方米房源一套供购买或租住。
(3)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,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副高级以下的,首次聘任时可聘为副教授(岗位酬金)。工资(包括基本工资和非生产性补贴)按国家规定执行。
(4)协助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或提供科研启动资金:理工科2万元,文科类8000元;
(5)特别突出的博士,符合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基本条件,院系有空余指标,经学校研究,可聘为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(资助金额为5万元/人,评为中青年骨干教师者不再发放科研启动费)。
(6)配备工作用计算机一台。
(7)根据实际情况,紧缺专业博士(后)配偶属国家正式职工者,可由学校安排工作,属非正式职工者,由学校酌情安排临时工;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;
(8)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务(职称)、同条件教师一致。
(9)留学归国人员根据国内相应学历或职称对照执行相关优惠待遇。
3、我校急需的其它确有真才实学的人才
该类人员虽未超过我校录用师资的基本条件,根据实际情况,也可提到人才引进委员会上讨论,确认是否为我校引进人才,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。
(三)其它 其他人员按照普通录用、聘用进入我校,按照学校相关办法办理。
三、引进程序
1、各学院(系)根据本单位的学科建设、专业设置、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需要,制定人才引进计划,经本单位专家委员会审定后,在每年9月15日以前将人才引进(外聘)计划报学校人事处。
2、每年9月底,人才引进委员会审核各院系提出的人才引进计划,报校长批准后,在网上公开发布消息,向校内外公布,公开招聘。
3、由各院系负责组织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初审、考核和试讲,按要求填写《引进人员审批表》,并附相关材料(职称、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、论著及科研成果证明,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),提出是否作为引进人才的建议并报人事处。
4、由学校人才引进委员会审定是否符合引进人才条件,界定是否为我校引进人才及奖励力度,报校长办公会审批。
四、管理
1、引进人才到校后,应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协议书,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合约(协议)管理。
2、引进人才应履行协议书中各项协定,认真完成岗位职责。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目标管理,跟踪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续聘、晋职、晋级等方面的依据。
3、引进的人才首次聘任期满后,应按照学校的有关岗位聘任办法参加聘任(两院院士除外)。岗位聘任后,享受受聘岗位的岗位酬金。
五、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
主题词:人事 录用 师资 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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