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聘对象

招聘要求及条件

优惠条件及待遇

教授

1、年龄45岁以下;
2、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,理论功底扎实,科研能力强;
3、研究生以上导师;
4、有省级以上科研课题。

1、提供160m2住房一套(含基本生活设施);
2、薪酬待遇按学校同等职称工资待遇及校内津贴相关待遇执行。

副教授

1、年龄40岁以下;
2、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,理论功底扎实,科研能力强;
3、有省级以上科研课题。

1、提供120m2住房一套(含基本生活设施);
2、薪酬待遇按学校同等职称工资待遇及校内津贴相关待遇执行。

博士
研究生

1、年龄40岁以下;
2、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,教学、科研能力强。

1、提供三室两厅住房一套(120m2左右,含基本生活设施);
2、提供科研启动资金15-20万元;
3、提供笔记本电脑、打印机、电话等;
4、考核合格后,当年初聘为副教授;
5、服务期满5年后,若与学校解除工作关系,发放10万元住房补贴;
6、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,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;
7、已婚博士视具体情况酌情考虑配偶的工作问题。

硕士
研究生

1、年龄35岁以下;
2、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,有较强的教学、科研能力。

1、婚后提供80m2左右住房,含基本生活设施;
2、提供科研项目启动资金,电脑一台;
3、考核合格后,当年初聘为讲师;
4、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,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;

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,坚决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2、热爱边疆,热爱教育事业,自愿来校任教,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。
3、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理。
4、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、学位证。
5、有较强的文字、语言及逻辑思维能力。

6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身体无不适应于教学工作的疾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