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、引进人才条件:
1、学历或职称: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紧缺专业(每年由学院公布)可以引进少量本科应届毕业生。
2、年龄:教授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、博士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、硕士及副教授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。
二、各类人才引进政策:
1、教授、博士:
(1) 安家费10万元;
(2) 提供1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,在学院工作满八年,产权归个人所有;
(3) 根据科研情况提供5—2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;
(4)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;
(5) 免费配置一台微机、安装一部电话;
(6) 每年给予教授、博士后工作津贴1万元;博士工作津贴6千元。
2、副教授、硕士:
(1) 安家费5万元,学院已解决配偶工作问题的安家费3万元;
(2) 视科研情况确定科研启动资金;
(3) 免费配置一台微机、安装一部电话;
(4) 紧缺专业人才解决夫妻两地分居,其中,配偶系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的可调入,属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下的采用聘用合同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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