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才类型 |
优惠政策 |
特聘教授 |
享受黑龙江省岗位奖金10万元/年;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,校内津贴不低于5万元/年,大庆市教授补贴1.2万元/年;配备50-100万元的科研经费、笔记本电脑一台;学校发放安家费10万元;提供140m2住房一套;为其配偶办理随迁手续并安排合适岗位工作。 |
具有博士学历的教授 |
执行国家标准工资,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,校内津贴不低于4万元/年,享受大庆市教授补贴1.2万元/年;科研启动基金10万元,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;安家费10万元;提供校园内140m2住房,在校工作10年后,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;或在市内购房,在校工作10年之内,学校按1万元/年标准发放住房补贴;配偶为本科以上学历的,学校负责安排工作,配偶为本科以下学历的学校负责推荐工作,在未找到工作前学校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补贴。 |
具有硕士学历的教授、学科专业建设紧缺教授、具有博士学历的副教授 |
执行国家标准工资,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,校内津贴不低于3万元/年,教授享受大庆市补贴1.2万元/年,副教授享受补贴0.6万元/年;科研启动基金8万元,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;安家费8万元;提供校园内110m2住房,在校工作10年后,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;或在市内购房,在校工作10年之内,学校按0.8万元/年标准发放住房补贴;配偶为本科以上学历的,学校负责安排工作;配偶为本科以下学历的学校负责推荐工作,在未找到工作前学校每月发放400元生活补贴。 |
博士毕业生或具有硕士学历的副教授 |
执行国家标准工资,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,校内津贴不低于2万元/年,副教授享受大庆市补贴0.6万元/年;科研启动基金6万元,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;安家费6万元;提供校园内90m2住房,在校工作10年后,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;或在市内购房,在校工作10年之内,学校按0.7万元/年标准发放住房补贴;配偶为本科以上学历的,学校负责安排工作;配偶为本科以下学历的学校负责推荐工作,在未找到工作前学校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贴。 |
硕士毕业生(第一学历须为统招本科) |
执行国家标准工资,发放安家费3万元(外语、数学专业5万元),科研启动基金2万元,配备一台台式电脑。 |